使用林地公示
******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产业路建设项目
******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
使用林地面积:1.5243公顷。其中,长期使用1.5243公顷,临时使用/公顷。
用途:用于路基、边坡等。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
******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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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产业路建设项目
******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
使用林地面积:1.5243公顷。其中,长期使用1.5243公顷,临时使用/公顷。
用途:用于路基、边坡等。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
******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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