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色再生资源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设备采购
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1.1 本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询比范围:成都市绿色再生资源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实施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的全过程服务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配套电气系统及自控仪表系统、配套辅助系统等全标段的设备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配套设施;钢结构、平台、扶梯、栏杆、预埋件等;耐火及防腐保温、油漆、护板等系统;全部的电缆及桥架;管道系统(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及配件等);检验试验;安装过程中全部的主、辅材料;油品、耗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药品、试剂、标识标牌、管线流向指示牌等】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 装卸、保管、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性能验收和配合保运1个月连续稳定试运行。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相关方案与******设计院施工图设计、完工后竣工资料(图)的编制与归档等。此外,为确保各工艺标段衔接,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配合确认与其他工艺标段的对接要求。供应商应负责特种设备(如涉及)质监及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的办理。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特征,提供适合本项目并拥有成功运行经验的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根据本技术规定所给定的工程建设条件和各项条款,提供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配套电气系统、自控和仪表系统、配套辅助系统的技术服务章节中所有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以及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负责提供满足本询比文件以及本工程设计文件的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所有设备(供应商所供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的主要设备品牌均应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和要求推荐品牌),包括:
1)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对清洗线、造粒线(不在本标段采购)及日常生产冲洗地坪等产生的污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的主要设备、相关辅助设备、管线及主辅材料的深化设计、供货总包、技术服务和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输送、处理达标排放等系统的设备、相关辅助设备、管线及主辅材料的深化设计、供货总包、技术服务和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2)配套电气系统等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含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交货含卸车。
3)配套自控及仪表系统等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含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交货含卸车。
(2)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的工程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由供应商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由供应商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带负荷联动调试:由项目业主方主持,总承包单位总负责,供应商负责各自系统,进行全场带负荷联动调试,直至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各自系统调试期间的所有调试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指导费用、配合费用、零配件费用、水电费用、菌种费用、试验化验费用、检测费用、药剂费用等均由系统供应商自行承担。
试运行阶段:带负荷联动调试中所有缺陷已修正,供应商将按业主、总包指定的时间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由发包人组织,供应商配合,配合及指导试车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试运行期间所需的计量仪表、仪器及工具、药剂费、电费、水费等由业主方承担。试运行期间设备连续7天每天不低于8小时无间断的运行性能检测工作由供应商组织,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
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投料试车,由项目业主组织进行,供应商配合,试车的药剂费、电费、材料费等由项目业主承担,配合指导试车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工作界面:
1)电:由采购人负责配电至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配套MCC柜总进线端。
2)压缩空气:由供应商负责从厂房内压缩空气线管预留口接入。
3)生产用水:由供应商负责从厂房内生产用水线管预留口接入。
4)污水来水:由清洗线中标人负责将厂房内清洗线废水排水沟集水坑泵送至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格栅前预留接入口。
5)污水出水:由供应商负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接入污水管道预留排口。
6)污泥处置:由供应商负责污泥脱水后,通过传送带送到弃运卡车上。外运处置由项目业主负责。
(4)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5)提供各处理系统的调试及指导试运行的技术服务,至达到约定技术要求为止。
(6)提供安装、调试、正常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质保期2年内的备品备件。
(7)提供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含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计划供货期: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所有设备的交货。
(2)安装工期: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设备在完成全部供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具备系统调试条件。安装完成最迟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设备调试,具备试运行条件。
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系统试运行。
(3)深化设计及提资: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文件资料,30天内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资料。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新河村一组、五组、六组(工业园区),采购人所属本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有限公司工艺设备(污水处理、自来水、垃圾处置等工艺设备)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须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询比货物的能力;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类似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中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业绩时间、合同金额,则供应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询比文件中。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2 本次污水处理及除臭系统设备采购有品牌要求,详见询比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
3.3 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响应,可成交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1 日******有限公司采购平台(******/web/html/home.html)报名及领取询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层1215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有限公司采购平台(******/web/html/home.html)、******服务中心(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层
联 系 人: 井先生
电 话: 173 4136 7309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