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德阳市什邡市南泉镇南阳村4组,地块中心坐标为104.083157°,北纬 31.135729°。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943.00m2,土地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
调查地块2004年以前为农田;2004年至2019******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磷酸、磷酸盐(食品级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铵、磷酸一钠、磷酸二钠、磷酸三钠和磷酸二氢钾)、聚合硫酸铁的生产;2014******有限公司从事钢质焊管生产至今。本地块北侧区域从2014年至2019年期间闲置。2019******有限公司获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间一直从事PC砖、透水砖、仿木生产。
(1)土壤
本次详细调查于调查地块内共布设29个土壤监测点位,于地块周边4个方向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87组土壤样品(地块内样品83组,对照点样品4组)对送检样品进行分析,结果显示:
NY02、NY12、NY21共计6个土壤样品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NY02作为异常超标点位通过加密布点后排除。最终超标点确定为NY12、NY21,最大超标倍数在0.31~1.35倍间,最大超标深度3.0m;
本地块土壤污染物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面积为96.31m2。
(2)地下水
调查地块内共新建3口地下水监测井,每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调查地块外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选择1******居民生活用水井作为地下水背景点,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共计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含1组平行样);
本次调查地块内所采集的3个地下水样品中,NYGW01、NYGW02、NYGW03地下水浊度、NYGW02地下水砷、亚硝酸盐氮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因子均未超过GB/T 14848Ⅲ类标准限值。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浓度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NYGW01、NYGW02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物砷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的面积为1836.82m2。
本地块土壤砷的致癌风险为5.30E-05,致癌风险大于10-6,危害商为9.09E-01,危害商小于1,风险表征结果为不可接受。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砷的风险控制值为1.48mg/kg。本地块地下水中砷在皮肤接触地下水和饮用地下水的暴露途径下的致癌风险为1.44E-03,致癌风险大于10-6,危害商为1.95E+01,危害商大于1,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中亚硝酸盐在皮肤接触地下水和饮用地下水的暴露途径下的危害商为2.37E-01,危害商小于1,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确定地块内地下水砷风险控制值为0.000183mg/L。因本地块地下水影响敏感人群的暴露途径为饮用地下水,在控制地块地下水用途的情况下可以完全阻断饮用地下水的暴露途径,可认为地下水不存在暴露途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