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大沈线(新港-小松岚段)安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沈线(新港-小松岚段)安全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仅对局部管道进行安全升级改造,不改变区域管道布局。
工程起点为大沈线新港首站,终点为大沈线松岚分输清管站,线路全长约22km,其中盾构穿越段管道位于公路或国家管网管廊带下方,长度为16.05km,一般线路段管道并行已建大沈线,长度为5.95km。改造管道管径D1219mm,设计压力 10MPa,沿线设置线路截断阀室1座,并对已建大沈线的新港首站和松岚分输清管站进行改造;将该段并行的国家管网铁大复线(D711mm)、新大线(D711mm)和大连支线(D610mm)管道一并纳入隧道内,隧道内新建管道管径同已建管道。新港首站改扩建、松岚分输清管站改扩建、西太分输站局部改造、新建大沈线安全升级改造A01A#阀室、已建大沈线A01#阀室放空区改造。对已建大沈线(西太-松岚段)16km、铁大复线(5#-6#竖井段)4.05km、新大线(2#-5#竖井段)8.15km、大连支线(5#-6#竖井段)4.05km 城区段管道封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贺志
联系电话:******
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