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4月7日—— 2025年4月9日)
项 目 名 称 |
******居修缮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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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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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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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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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候选成交 承包商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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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成交 承包商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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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成交 承包商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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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承包商 |
******有限公司 |
中选价(元)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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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有限公司 |
投诉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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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25年 4月7日 |
******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25年4月7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